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

不冷不熱


我知道你的行為,你也不冷也不熱;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。你既如溫水,也不冷也不熱,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。啟示錄3:15-16

耶穌在講這句話時,是對著老底家教會講的。這個教會很有錢,會友們很富足,但是他們雖然自以為很好,但是在耶穌看來,是『不冷不熱』的,是要被『吐出去』的。

不冷不熱是甚麼意思?

我想,熱很好解釋,就是對耶穌火熱,對信仰認真。但是冷呢?冷有什麼好?我想這冷的意思,就是厭惡基督教,認真反對的人。

認真反對有甚麼好?大家可能會搞不懂。反對和排斥已經很糟了,『認真』反對和排斥不是更糟嗎?但是,大家要想想人心這個東西。要一個東西對你沒有任何影響力,不是要讓你討厭它,而是要對它冷漠,冷淡,或是忽視它。若是你對它認真,不管你喜歡或是厭惡,它對你的影響力都是很強的。回到信仰來,如果你只是隨便討厭,或是隨便接受,那你永遠也不會真正的認識信仰,也沒機會可以接觸耶穌,不管是一個支持者或是反對者。而若是你認真的反對,你必會認真看待基督教信仰,因為知己知彼百戰不怠,而認真反對的人會把基督教當敵人。

歷史上有許多認真反對的人,到後來都信主了,而且一信都信得比一開始就信的人還深入。因為不管抱著甚麼樣的心去接觸,只要是誠懇的,不管是正面負面,都會遇到耶穌。遇到耶穌之後,多半的人都會降伏在耶穌的愛和大能裡。我可以舉幾個例子:

英國有名的Alpha Program的牧師有見證,他當初會認真看聖經,是為了想找出錯誤。但是他看完四福音就信主了。

C.S. Lewis當初自認是無神論者,他那聰明的腦袋總是試著想找神不存在的證據。但是他最後發現,他怎麼推理結論都是神必然存在,而且是只有獨一真神,他也信主了。

我以前大學時代有個老師Paul Kelleher,他說他以前主修是進化論的。他本來研究聖經是因為基於辯論學的原則,對於反對派也該要試著去了解;他就試著去了解進化論的相反-創造論。然後他就信主了。

最後是我自己。本來我是真的很討厭基督教,但最後當我遇見主之後,我也信祂了。

所以要讓大家知道,耶穌並不在意認真的反對;當然,認真信祂自然是最棒的。耶穌不喜悅的,是隨隨便便的信,隨隨便便的反對;或是,最糟糕的,隨隨便便的覺得,基督教只是另外一個勸人為善的隨隨便便宗教。

如同張茂松牧師曾說的,不冷不熱,就是隨隨便便。


我們不要再當隨隨便便的度日子了。認真起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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