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找到一本有趣的小書,叫做『內室禱告』,是個年輕基督徒作家陳思國寫的。內容有意思的地方挺多,不過今天我想先分享他開頭寫的『基督徒跟耶穌的三層關係』。我沒法一個一個字打上去,加上我自己也有一點心得,所以我就用我的方式來寫吧。
『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,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。我乃稱你們為朋友;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,已經都告訴你們了。』約翰福音15:15
在信主之前,我們都算上是神的僕人;不管你信或不信。因為祂要你幹甚麼你就得幹甚麼,我們是沒有力量可以抵抗的;我們現在之所以有自由意志,也做出許多不符合什心意的事,乃事祂容許我們如此。
『......我必召我的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......』耶利米書43:10
尼布甲尼薩明明是個有名有權位的王欸,怎麼會是神的僕人呢?但是後來在但以理書,神為了使他謙卑,就使他發瘋了七年。他一點辦法也沒有。尼布甲尼薩如此,所有人也都如此。
但是基督徒除外,因為耶穌已經當我們是朋友了。這樣很好,因為跟耶穌有了關係;只是這個關係還太淺,也還不夠。
朋友有幾個特質:
*朋友你想見就見,不想見可以很久不見。我想這個大家都很有經驗,有些朋友你明明很喜歡很喜歡,但是工作家庭加上瑣事,搞不好一離別就是五六年;但是見面了之後,感情還是很好,還是很開心。有很多基督徒對耶穌也是這樣。他喜不喜歡耶穌?喜歡。參加特會,跟耶穌親密的會面好不好?好。但是離了耶穌,他們日子還是過得很快樂。耶穌是他的好朋友,是久久不見也沒關係的那種。
*朋友是群體行動的。有許許多多的朋友,你很習慣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候,是許多朋友一起的。這種朋友若是跟他落單了,不至於會不舒服,但是就是不對勁。聊這個也不對,講那麼也不對,有點小尷尬。很多基督徒在教會中敬拜禱告聽講道都很好,但是回家試著自己禱告的時候,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。
*上面兩點是書裡的,我要加上第三點:朋友是互相尊重的。你這樣做?很好。我若覺得好,我會跟著做;我若覺得沒那麼好,我就敬而遠之,讓你去弄吧。有些人對耶穌也是這樣。耶穌你在聖經裡的教導很好,你愛這麼多人很好,宣教也很好;不過那是你的事,我有我的要忙。
很顯然,當耶穌的朋友很棒,但是這絕對不是結束。我們與耶穌不該只是朋友。
接下來,第二層的關係是家人。
『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』羅馬書8:28-29
這裡說的很清楚,我們信主之後,我們都成了天父的養子,而耶穌就成了我們的大哥;我們就成了家人。家人的意思是什麼呢?家人的意思我們彼此有了責任。所以關於家人的部分,就要用在對教會有服事的基督徒上。
我們很清楚,雖然我們可能會不喜歡自己的家人,或是感情不好,但是當家人出事,家人有需要的時候,真正幫忙的還是家人。而這對服事的基督徒也是如此。對他們來說,教會是責任,服事是負擔,是不得不做的。或許有些人會做得很開心,但是另一些人會做得很痛苦。而若是基督徒停留在這個關係在服事主,久了會越服事越枯乾,甚至對神對人生出苦毒來。所以,停留在這個階段也是不行的。
第三層關係,也就是最棒,我們基督徒最應該與耶穌培養的關係,就是愛人。
『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,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?因為主說﹕二人要成為一體。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』哥林多前書6:16-17
『凡稱呼我主啊,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: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馬太福音7:21-23
在希伯來人的用字裡面,有一個字很有趣,就是『認識』,因為夫妻上床同房,也是用同一個字。也就是說,有些『認識』,不是在說你知不知道他的名字,頭髮甚麼顏色,以及最愛吃甚麼料理。而是關係親密到如夫妻一般。所以說,這就讓大家知道,為什麼耶穌不『認識』他們。耶穌當然知道他們!他們的頭髮他都數過了。但是耶穌不『認識』他們,因為他們並沒有與耶穌建立如夫妻般的親密關係.....而這也是耶穌所要的。
愛人這個身分有幾個特點:
*愛人同時也會是家人和朋友。當然在這個世代有許多愛人彼此不是家人也不是朋友;但是我們講的是真正的愛人,真正的夫妻,同時也會是家人也會是朋友。所以前面兩點的好處以及責任,只要你與耶穌成了愛人也都會成立的。
*你跟朋友可以久久不見,你跟愛人一小段時間不見就會開始思念,甚至難以活下去。這個我想熱戀中的人,或是感情好的夫妻,最能體會這點。我剛開始跟小汪交往的時候,一陣子沒見還不會怎樣;但是成了夫妻之後,久不見真的是不容易。
*你可以跟朋友保持距離尊重對方的決定,但是你跟愛人必定會親密,彼此的決定都會影響彼此。以前跟小汪還是普通朋友的時候,她才不會管我襪子放哪裡,或是襯衫有沒有燙,或是多久要陪她回彰化一次。但成了夫妻之後,這些都是要去協調的。所以若跟耶穌成了愛人,耶穌所做的決定,對你的旨意,都會對你造成極大的影響;因為你會想去執行,也想了解為什麼耶穌要這樣想這樣做;若是耶穌要你做你不愛做的事,或是不認同的事,你無法像朋友一樣抽身,而是會大大跟耶穌抗議或是爭論,如同約拿或是約伯一般。
*家人在履行責任時可能是不甘願的,但你在服事你的愛人時是快樂的。以前我媽叫我洗碗我會不開心,但是若是小汪就不會那麼不爽。這是很簡單的道理。如果你真的與耶穌建立這樣愛的關係,所有的服事都會是甘甜的,因為你光知道耶穌會因此多麼開心,你就會幸福了。
最後,我跟大家分享一個小小見證。我曾經有想過,為什麼神要給我這麼多祝福呢?我有看過許多基督徒比我優秀,比我更有愛,甚至比我虔誠的;但是我覺得上帝給我的祝福真的很大。究竟是為什麼?等到我看了這三層關係,我才知道為什麼。
因為我信主沒多久,我根本就忽略掉第一和第二層,我就直奔第三層。
這不是我有智慧。相反的,這是因為我自大,驕傲,甚至白目,認為創造天地萬物的聖潔造物主,有那個義務要跟我這渾身是罪,生在罪孽裡的生物建立任何愛的關係。但是,沒想到,人的愚拙卻因著神的愛而成了智慧,神還真的因此願意跟我建立關係。我想,這就是我得祝福的最大原因。不是因為我配得,不是因為我比較厲害,或是我的罪比較少。而是我誤打誤撞的,就朝著主最愛的模式邁進,就是成為深深愛祂的人。
所以,真的,我要在這裡勸大家,無論如何,都要跟耶穌建立這樣愛的關係。盡心,盡意,盡性,盡力,愛主你的神。徹底的愛祂,跟祂建立親密的關係,把祂的一切都當作比自己的事重要,因為祂比你想像的還要在意你。
願大家都可以與耶穌成為愛人。
以馬內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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